如果客戶指證的地方真的是我們做錯,自然只有乖乖低頭的份,回覆就必須放低姿態,向客戶承諾以後會更仔細(不過內心想的可能是:X!只給我這麼一點時間哪夠!),畢竟客戶也是人,討點折扣氣就消一半了。但也有潑婦罵街的客人,我曾經因為要修改同事的譯文,陪著業務進會議室電話會議,電話那端的客戶負責人說:「你們不是做這個的嗎?怎麼一點 sense 都沒有?(念一段譯文)你們自己聽聽看,這樣能看嗎?」然後我們就給她罵了快半小時...... 譯文本身沒有錯誤,是文風不符合客戶用途,也沒必要這樣轟人吧!最好笑的是,她罵我們罵得越凶,來件就越多,現在還是固定客戶,有沒有這麼傲嬌。
我最不能忍受的客訴,不是破口大罵或尖酸刻薄,而是嘴砲一堆。這種事情通常發生在新警察身上,客戶端的負責人初履新職,不確定上面要的是甚麼風格又不敢問,只好倒給我們一堆問題,尤其我們接件說明規定可以免費修改兩次,有時候真的會招來惡夢客戶。我處理過一篇行銷型錄,客戶把其中一小段(中文約 100 字)圈出來,說:「我們想要精緻(還是「清新」?反正就是這種
處理了一年的客訴,最大的收穫就是比較能用文言 (?) 的中英文
結,果,幾分鐘後接件人員傳訊過來說我寫的好像不大對,因為她用 Google Translate 查 explicit 這個字,出來的是「明確」...... 於是我放下知識的傲慢,把整句改成「We have checked the translation and found no improper words for children.」(其實我不喜歡 improper 跟同義詞,我覺得這是邏輯問題,how do you define "proper?")當然也沒忘記附上 explicit 的釋義,不過她人也滿好的,還當成學到一個新字,螢幕這邊的我真是鬆了一口大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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